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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323378462K/2022-002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0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高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2-09-04 | 来源: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2221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1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长:吴再合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国平区政府办党组成员

杜素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建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员: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邬映霖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家权高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冯素珍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夏友霖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的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同志参加。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撤销。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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