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 >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511102323378462K/2021-002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7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7 | 来源: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充市高坪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南充市高坪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要求,为深化我区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省市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站在群众和企业角度,更多公开民生类和服务类信息,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所需所盼。

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实施,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为公众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政务信息。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系统完备、程序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内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平台便捷化、队伍专业化,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1.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实施细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各承办单位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点计划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事项,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预公开行政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公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公开实施细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各承办单位对制定全区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全区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全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对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 规范听取公众意见路径。完善《公众意见处理办法》,出台《公众代表旁听政府会议制度》、《“政务开放日”活动制度》、《政务公开议事协商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灵活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乡镇(街道)、区政府工作部门轮流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建立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聘任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为全区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员,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1. 规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的标准指引,对照所在单位2020年已发布的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各自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完善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所在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 规范公众关切信息公开。分年度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围绕公众关切,推进现代农业、扩大开放、乡村振兴、财政信息、政府采购、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重点信息公开。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推进情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严格落实行政法公示。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适时。

3. 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出台《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南充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源头管理,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按照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开发政府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备案模块,提升备案审查效率。定期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巡查,严把政府信息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漏、别字及网站的错、死、暗链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1. 规范办事服务事项公开。出台《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场所、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推行重要办事服务事项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流程,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及全区提供办事服务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拓展完善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按季度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涉及领域、处理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和涉及专项业务申请转办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出台《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围绕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切实提升人员素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制度,提高年度报告、报表编制质量和公开时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1. 规范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出台《政策措施及落地落实情况公开细则》,以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为重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建立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制度,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目标办、区审计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 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出台《政策“解读人”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注重提供阐释核心内容的解读材料,借力发挥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公报、云上高坪传播优势,拓宽发布渠道,丰富解读形式。针对政策实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公众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 规范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出台《高坪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法》,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涉事地方或部门及时调查处置相关舆情,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地、多部门的负面舆情,采用部门联合会商的方式,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月。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1. 加强政务信息集约共享。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积极探索建立统一信息资源库,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等,实现各方数据对接、集中管理、共享共用,自动统计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整合问政四川、12345平台、市长短信、书记区长信箱等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 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出台《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照标准规范及时做好政府网站的平台升级、栏目优化和功能完善工作,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发“政务地图”,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运用政务新媒体、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短信推送平台等载体,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利用各单位多媒体平台,探索建设公开信息同步推送系统。开展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促进政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借助云上高坪等APP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月。

3. 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出台《政务公开专区分类建设标准》,在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在村(社区)利用图书室、农家书屋等空间设置政务公开“阳光房”。政务公开专区(阳光房)要完善软硬件设施,开设政务公开服务窗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专区建设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提供适老化、无障碍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 组建区级大数据中心。以现有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人才队伍为基础,整合行政审批、12345热线、网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涉及数据建设运营服务的职能职责,设立区级大数据中心,承担全区数据收集运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服务等工作。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在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增设政务公开专职岗位,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资源数据、咨询投诉等工作;在村(社区)设置兼职的政务公开员,由网格员兼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打造政务公开专业化队伍。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召开一次全区动员会,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全面掌握全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达成统一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先期调研形成规范和标准,各责任单位再按标准组织实施,组织相关单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软件资料,规范硬件建设,形成一套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硬件配置标准。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区政府办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全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各单位对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把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区上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先行县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

(二)夯实基础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按照节约、适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搞形象工程,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支持创新突破。区财政要分年度预算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为全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考评激励。区政府办将适时邀请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对政务公开先行县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并将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区政府办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打分,评判结果将作为区委目标办扣减专项分值的依据,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牵头负责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