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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323378462K/2022-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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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7

(已废止)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4-07 | 来源: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六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根据《国资委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5〕170号)和《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国资委〔2016〕115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南充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区加快实施“155发展战略”、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总任务,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本持续保值增值两个目标,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在合理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从改革、发展、管理、监督等方面对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施策,切实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区属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南充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遵循原则

(一)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以定性为主,主要考虑政府对企业定位,对企业职能职责、行业特性、业务性质等进行定性分析,是确定企业属性的主要因素。定量测算以企业近三年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对企业业务板块中功能性业务、竞争性业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从业人员等四项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值的比例进行定量测算,作为确定企业属性的参考因素。

(二)统一标准与突出个性相结合。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市场规律,科学确立核心指标,统一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结合企业现状和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企业个性化特点,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保持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既要保持企业分类的相对稳定,增强国资监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同时,又要根据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调整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企业分类。

(四)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分类管理有利于创新管理方法,规范履职行为,提高监管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释放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

三、功能界定和类别划分

立足全区国有资本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区属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具体划分为功能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其中,功能性企业细分为功能Ⅰ型、功能Ⅱ型;竞争性企业细分为竞争Ⅰ型、竞争Ⅱ型;公益类具体划分为公益Ⅰ型企业和公益Ⅱ型企业(详见附件)。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职责定位、行业特性、市场准入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企业各业务板块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属性,制定和调整分类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一)商业类企业。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1.竞争性企业。竞争性企业业务主要是指提供竞争性产品或服务性业务。企业主要特征为: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完全市场化运作,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测算情况,界定区属国有企业竞争型的具体标准为:竞争Ⅰ型,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完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竞争Ⅱ型,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主要从事竞争性业务,兼有一定功能性业务。

2.功能性企业。功能性企业业务主要是指企业承担政府指定的重要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等业务。企业主要特征为:以服务政府战略目标为导向,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所处行业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基础性作用,有一定准入门槛或私人资本暂不愿意进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测算情况,界定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型的具体标准为:功能Ⅰ型,以承担政府指定的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主要从事功能性业务,具体包括从事区委、区政府重要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重要战略性优势资源开发;功能Ⅱ型,以承担政府指定的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功能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并存。

(二)公益类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兼顾经济效益。企业业务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或者政府开放调控;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时政府给予相应补贴;按照市场机制开展业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测算情况,界定区属国有企业公益类的具体标准为:公益Ⅰ型,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为保障民生和服务社会提供功能保障;公益Ⅱ型,为国有资源资产(含市政公用设施等)的管护与营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动态调整功能属性。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区财政局(国资办)应及时对企业分类名单进行调整,制定建议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一是企业资产布局或业务属性发生重大变动;二是承担政府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任务发生变动;三是职责定位或发展战略进行重大调整;四是出现其他影响分类结果的重要情况。

四、分类监管内容

(一)分类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对商业类功能性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支持其在服务政府宏观调控、承担政府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商业类竞争性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本投向,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培育一批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对于没有竞争优势、长期亏损的企业,要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加快处置低效、无效和不良资产,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政府对公益类企业要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支出,政府要给予相应补贴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经费支持;企业要强化成本核算和人力资源开发,增收节支,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和高质量的公共产品。

(二)分类调整区属国企股权结构。公益类企业和商业类功能性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商业类竞争I型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竞争Ⅱ型企业,合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造。公益类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其中,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I型企业,可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具有管理职能的公益Ⅱ型企业可进行兼并重组,增大企业规模,减少管理层级,节约人力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三)分类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其中,功能Ⅰ型企业,合理确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权重,重点考核企业完成重要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情况;功能Ⅱ型企业,重点考核内部管理、成本控制和营运效率,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实际,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竞争性企业,重点考核投资回报、价值创造、研发创新、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四)分类核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对组织任命和推荐的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公益类和商业类功能性企业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高于商业类竞争性企业。商业类竞争性企业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高于公益类和商业类功能性企业。对于实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改革的企业,市场化聘用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五)分类完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直接管理,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效益增长和完成战略任务、专项任务相挂钩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商业类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要适时有序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工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分类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措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中共南充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5〕10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通知》(南府发〔2015〕1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从企业战略规划、投资计划、立项评审、工程造价、过程监督、项目评价、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

(七)分类强化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对商业类功能性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把完成政府指定的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运营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对商业类竞争性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公益类企业,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八)分类明确社会责任核心内容。根据企业不同类型,明确承担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促进企业将发展主业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在抵御自然灾害、参与社会慈善事业、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为政府分忧,凸显国企鲜明特色。商业类功能性企业,要以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完成政府安排的重大项目和特定任务,确保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行,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商业类竞争性企业,要以坚守诚信、促进和谐、实现保值增值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公益类企业要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区财政局(国资办)在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等具体方案时,要根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实施分类监管。

(二)区财政局(国资办)要结合实际,依照中央、省和区关于国有企业分类的有关精神,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具体方案,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三)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根据所界定的功能类型,结合企业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本企业内部实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四)本实施办法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解释。

附件:高坪区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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