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南充市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3〕2号)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表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提升公示效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各乡镇(街道)要将涉农收费及涉农价格事项公示到村(社区),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加强监督检查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公安部门 | 一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元/证 | 居民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
1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20 | |||||
2 |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 40 | |||||
3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0 | |||||
自然资源部门 | 二 | 不动产登记费 | 元/件 | 80 | 个人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卫生健康部门 | 三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元/人﹒次 | 16元/人次,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 | 个人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 川财规[2020]12号 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 |
民政部门 | 四 | 殡葬基本服务 | 市殡仪馆遗体接运:30元/具-200元/车.次;遗体火化:50元/具-680元/具;遗体停放:5元/小时-1280元/天;骨灰存放:60元/年.盒。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详见相关文件。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南市物费字[2003]93号 | ||
教育部门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元/生 | 6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 | |
六 |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 ||||||
教育部门 | 1 | 学费 | 元/生﹒期 | 公办高中:一般高中270元/生.期,市重330元/生.期,省重450元/生.期,南高460元/生.期。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财教[2012]298号,南府办发[2003]95号,南发改收费[2012]88号,南市物发[2007]141号,南市物非价字[1998]275号,南市物[1998]非价字189号,高发改〔2012〕92号,高发改〔2015〕76号,高价管字〔2006〕7号。 | |
2 | 住宿费 | 公办高中住宿费:白塔中学(4人间:600元/生.期,6人间:500元/生.期);高坪中学:480元/生.期;长乐中学(男生:190元/生.期,女生:120元/生.期);其他类按市级相关批复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 |||||
教育部门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元/生﹒科 | 5 |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 |
七 | 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 元/生﹒月 | 省级示范幼儿园:3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260元/生.月;城区公办一般幼儿园:200元/生.月;乡镇公办一般幼儿园:150元/生.月;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赢利;校车接送费自愿原则协议约定。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南发改收费[2020]415号 南发改收费[2012]34号 高发改〔2020〕10号 |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 | ||
农业农村部门 | 八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元/年 |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 财税[2014]101号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 |
1 |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 ||||||
(1) |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 渔业产值的0.1—0.2% | |||||
(2) | 实际水面500—1000亩 | 渔业产值的0.3—0.4% | |||||
(3) | 30—100亩以上 | 渔业产值的0.5—1% | |||||
2 |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 ||||||
(1) | 江河渔船 | 年总产值的2-3% |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年总产值的4-5% | |||||
(3) | 跨省(市)作业渔船 | 年总产值的6-8% | |||||
3 | 网箱养殖 | 1-3元﹒㎡/年 | |||||
备注:1.本表所称“市”指设区市、自治州,“县”指县及县级市(含改制为“区”的县及县级市)。 2.本表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他可能涉及农民的收费和价格,参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
附件2
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供电部门 | 一 | 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电网企业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 |
水管单位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水管单位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 农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 南发改价格[2018]82号 高府办发[2019]10号 | |
广电部门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元/月﹒户 | 22-24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 |
民政部门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公立养老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 ||
五 | 殡葬延伸服务 | 市殡仪馆按南市物费字[2003]93号执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南市物费字[2003]93号 | |||
教育部门 | 六 | 高中教材费 | 元/生﹒期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南发改收费[2019]406号 南发改收费[2020]416号 高教科发[2021]8号 | 代收费 |
七 | 高中作业本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
八 | 教辅材料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
九 |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高坪城区初中不超过180元/生.月,小学不超过160元/生.月。 | 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 ||||
备注:1.本表所称“市”指设区市、自治州,“县”指县及县级市(含改制为“区”的县及县级市)。 |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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