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一、实施主体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四、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许可证正本、副本;
(四)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五)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
(七)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形式
(一)线上办理
http://www.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办理:
1.龙门市监所:高坪区龙门金龙东路街道-27号
2.阙家市监所:高坪区阙家镇学识街农贸市场2楼
3.东观市监所:高坪区东观镇新盛街道23号
4.长乐市监所:高坪区长乐镇商业街11号
5.白塔市监所:高坪区望鹤路六段36号2楼(御景湾小区)
6.清溪市监所:高坪区康乐巷38号
七、办理时间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一)龙门市监所0817—3560315
(二)阙家市监所0817—3540315
(三)东观市监所0817—3538032
(四)长乐市监所0817—3418035
(五)白塔市监所0817—3353308
(六)清溪市监所0817—3353306
九、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十、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核查→审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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