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一、实施主体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4.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6.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五)外设仓库的具体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说明。
(六)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健康证明。
(七)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工具清单。
(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文本。
(九)其他材料:
1.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不能提交前述材料的,应当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所销售的散装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3. 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经营流程等材料。
(十)《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交)。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形式
(一)线上办理
http://www.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办理
1. 龙门市监所:高坪区龙门金龙东路街道27号
2. 阙家市监所:高坪区阙家镇学识街农贸市场2楼
3. 东观市监所:高坪区东观镇新盛街道23号
4. 长乐市监所:高坪区长乐镇商业街11号
5. 白塔市监所:高坪区望鹤路六段36号2楼(御景湾小区)
6. 清溪市监所:高坪区康乐巷38号
七、办理时间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一)龙门市监所0817—3560315
(二)阙家市监所0817—3540315
(三)东观市监所0817—3538032
(四)长乐市监所0817—3418035
(五)白塔市监所0817—3353308
(六)清溪市监所0817—3353306
九、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第一款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十、办理流程
(一)线上: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的“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许可审批”中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办理。
(二)线下:受理→现场核查→审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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