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MB18903320/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2-26

高坪区磨尔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24-02-26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高坪区磨尔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项目选址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东观镇及胜观镇

3、建设内容

本次设计整治渠道总长度54.10km。其中整治干渠17.21km;整治支渠长度34.51km:南江支渠8.72km、盘石滩支渠7.05km、杨家桥支渠5.87km、野猫滩支渠12.87km;整治小尖山渠道2.38km

整治隧洞394788m,整治暗渠571888m,整治渡槽9646m,整治倒虹管3725m,新建及整治水闸25座,新建及整治放水洞23座,新建及整治机耕桥1座,新建及整治人行桥52座,新建山溪渡槽2处,新建量测水设施38处,并对磨尔滩水库灌区进行信息化建设。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1.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81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从0.559提升到0.674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高坪区磨尔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后,可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有效改善灌区的农业生产和供水条件,对发展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工程的有利环境影响是缓解灌区日益突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等的影响。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各种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的预防和较大程度减免。

工程不占用生态红线,工程不属于敏感区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下,高坪区磨尔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的范围:项目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和《高坪区磨尔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纸质报告书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可在202438日之前向环评单位咨询其他补充信息。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2024226~202438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磨尔滩水库运行维护中心

人:刘伟

邮箱:275255818@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磨尔滩水库运维中心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西藏灵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人:曾玉丹

邮箱:576466342@qq.com

通讯地址:拉萨城关区扎基中路区组织部生活区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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