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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23

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4-23 | 来源:高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制定和实施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抓好党员的教育工作,对党员严格管理,对党员进行监督。

4、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单位党总支部、党支部的确建立、撤销和领导班子的组成及领导成员的考核、任免工作。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有计划地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和轮训党员。

7、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开展“书香盈溢机关、知识丰富人生”主题读书活动

2、开展机关党建研讨课题

3、创办《机关党建信息平台》

4、推进“五个一”驻村帮扶工作活动

5、推进基层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6、做好全区直工委机构改革后的相关工作

7、开展“下基层”活动

8、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1个,分别为: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57.98万元,比2018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收入预算57.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8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支出预算57.98。其中:基本支出50.98万元,占87.93%;项目支出7.00万元,占12.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9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1万元,占7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万元,占9.90%;卫生健康支出3.28万元,占5.66%;住房保障支出3.45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

(一)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三)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19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直机关工委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9万元,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办公日常经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直机关工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50万以上项目0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区直机关工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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