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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螺溪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02-27

南充市高坪区凤凰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27 | 来源:螺溪街道办事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科普、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老龄和养老保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好重点工程、地方道路、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乡级财政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保证国家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到位;做好统计工作。

6、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乡党委提出的建设高坪东部区域经济、文化、法治中心示范乡为主要奋斗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壮大乡域经济实力。始终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切实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扎实推进果蔬种植、家禽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2018年主要发展花椒种植,连片4,5,6,8,9村3000亩。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要务,争取指标和资金。加快推进乡场建设,促进乡场上档升级。抓住新一轮省级百强示范乡镇建设机遇,进一步强化乡场配套、完善乡场功能、同时,严格执严禁超越红线,注重建筑高度与密度适宜,协调统一。做好乡场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保洁等基础工作,2018年计划修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3、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建设小康凤凰乡。始终坚持扶贫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严格实施目标倒逼、挂图作战,切实保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到位,整合资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工作,达到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目标,实现小康凤凰乡。7,8村今年脱贫,各项工作已如期准备好了。

4、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和谐稳定局面。抓好农村水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地质灾害安全的监管和治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好信访事件。强化“平安创建”工作,保障社会治安,巩固和谐稳定局面。

5、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凸显本土文化特色。着力繁荣乡村文化,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发扬“勤劳、朴实、诚信、包容”的南充城市精神,坚持弘扬“孝、信、义”等主流文化价值观,以老协、老体协为代表的文艺骨干成立健身舞队、舞龙队、腰鼓队。

二、部门概况

凤凰乡在编人员29人,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人(其中设农业服务中心9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凤凰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凤凰乡2018年收支总预算422.2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凤凰乡2018年收入预算422.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22.2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凤凰乡2018年支出预算4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凤凰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2.2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财政补助收入422.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4万元、农林水支出176.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凤凰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本年度预算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万元,占37.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22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4万元,占9%;农林水支出176.51万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凤凰乡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4.59万元,主要用于:凤凰乡机关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2万元,主要用于:凤凰乡党工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支出。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9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村(居)干部工资补助及办公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凤凰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出国人员,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考察、调研等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比较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乡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凤凰乡下属凤凰乡人民政府1个行政单位及凤凰乡农业服务中心、凤凰乡社会事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65万元,比2017年预算(102.34万元)增加3.31万元,增加3%。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凤凰乡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凤凰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2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凤凰乡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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