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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7297944900/2018-000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都京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02-27

南充市高坪区永安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27 | 来源:都京街道办事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永安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永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

1、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我镇2018年计划脱贫27户49人,一个贫困村退出。

2、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村道公路2公里,生产便道2公里,入户道路4公里。新建山坪塘3口,蓄水池6口,维修先锋村30口蓄水池。新建小型集中供水点4处,解决特供人员小型集中供水站一处。

3、抓好产业发展。在永兴村流转土地400亩,全镇新发展柑桔产业3000亩。

4、抓好乡村旅游业发展。继续巩固了在全市享有较高赞誉的青林柑橘示范园,并注重技术和品种更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5、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完成2家企业建成投产,工业经济规模逐渐壮大实、实现园区税收3000万元。

6、抓好民生保障事业。全面落实贫困户帮扶、新农合、新农保、涉农保险、低保、五保等惠民政策,各项社会事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群众进一步享受到国家发展的成果。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贫困学生政策全面落实,辖区内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卫生防疫和狂犬病防治工作,儿童免疫率达100%。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镇无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建管所、扶贫办、安办、综治维稳办、计生办、重点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安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永安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536.8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永安镇2018年收入预算536.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69万元,占4.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18万元,占95.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永安镇2018年支出预算永安镇5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58万元,占94.73%;项目支出28.29万元,占5.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永安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6.8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8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7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8.52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安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8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到2017年较多,且在2017年项目都基本完成,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永安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6.18万元,占40.27%;文化体育与传媒32.06万元,占5.97%;社会保障和就业44.47万元,占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87万元,占7.61%;城乡社区事务14.77万元,占2.75%;农林水188.52万元,占3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8万元,主要用于:永安镇政府、人大、党委、财政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镇政府机关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永安镇人大、政府办公室事务、财政、人力资源(军转干)、纪检监察、群众团体事务(团委关工委工作)等方面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6万元,主要用于我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9万元,主要用于:永安镇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优军优属资金、死亡伤残抚恤金、孤儿救助、临时救助、低保五保等民政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计生办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在职退休人员医疗经费。

5、农林水支出181.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村社干部全年的工资支出;农村道路、水利建设、农村综合运行维护工程、村级一事一议工程、扶贫资金等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安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较2017预算年减少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无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安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安镇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永安镇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2.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1万元,减少3.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永安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永安镇2018年计划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永安镇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0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政府行政人员工资、办公室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永安镇青林村景区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财政所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关公委用于关心下一代费用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镇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镇政府退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镇政府对困难家庭救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镇农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社干部人员工资、村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20.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永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1、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永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永安镇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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