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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MB11510035/2018-000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02-26

龙门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6 | 来源:龙门街道办事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

2、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

4、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5、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6、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7、认真执行村镇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强化党的建设,按照十九大新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

2、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在完成两个村脱贫摘帽验收后,我办还将有98户262人需要脱贫出列,深入巩固已脱贫户的脱贫成果。

3、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城市管网维修及市政建设。

4、持续发展农业工作,对破损的农业设施进行维护,向上级争取更多的农村发展项目,改善农民生产生活调解。

5、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加大社会治理力度,确保长治久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门街道办事处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内设:行政单位有龙门街道办事处,其他单位有龙门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和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2387.2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7.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办2018年收入预算2387.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99.01万元,占62.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8.21万元,占37.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办2018年支出预算238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8万元,占38.7%;项目支出1463.42万元,占6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7.2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557.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8.2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9.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8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2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7.8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74.1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8.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52万元,占40.48%;文化体育和传媒8.79万元占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1万元,占6.86%;医疗卫生支出38.3万元,占4.31%;农林水事物支出420.69万元,占47.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02.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6.6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8.7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中心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91万元,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5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医疗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02.4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村居干部的生活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下降90%。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门街道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门街道办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龙门街道办事处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888.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8.8万元,增长5.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龙门街道办事处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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