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市、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市级具有规划管理权限部门编制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总规调整,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协助市级具有规划管理权限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控规调整,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园区内产业发展方向,调整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发展方向。
(五)组织实施园区内国有土地的征收、开发和“农转非”人员的供养与安置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统筹、安排、审核或转报园区的建设项目。
(七)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协调园区投资项目用地工作。
(八)负责园区各企业服务与管理,协调企业经济运行,汇总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
(九)优化投资环境,宣传贯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十)协调并协助管理有关单位在园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一)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仲翔(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李玉兰(管委会主任)
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目标绩效考核、妇女儿童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的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鲜义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统计、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税务、金融、政法、民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关工委、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工作。分管财务部、群众工作部、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分管部(室)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旭东(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医疗保障、教科文卫、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分管部(室)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正波(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负责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巡察、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机要保密、统战、档案、机关事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分管部(室)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兴平 (党工委委员、招商部长)
负责企业服务、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经济合作和外事、市场监督管理、临江新区建设、水电气生产经营要素协调保障等工作分管招商部、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部(室)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园区管理委员会内部各部(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对外联络;负责园区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研究与监督检查;负责园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信息发布;负责处理园区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事件或问题;负责上传下达、公文处理、工作考勤、资料信息收集与报送、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考察接待、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政工人事、机构编制、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园区法制建设、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社会事务;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部
负责园区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政策的宣传解释、实施执行和群众工作,建立园区“农转非”人员的信息台账,支持和帮助他们就业,并会同财务部发放其生活补助费;负责承办园区内土地征收、出让、划拨、租用,完备园区土地征收、出让台账和报表及档案;负责园区土地调规;负责园区的信访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审批园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民房新建和改扩建;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部(加挂群众工作部)
协助市级具有规划管理权限部门编制园区总规、控规和规划调整;对入驻园区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指导并监督实施;组织园区重大建设工程方案的编制、论证;办理园区自建项目的前期手续;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建设项目报件;负责实施园区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和维修;负责园区城建监察以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园区招投标工作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园区内项目的选址、定点、设计审查、放线、竣工验收;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部(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负责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园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并落实园区年度招商工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和汇编园区招商项目,负责园区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项目推介工作,做好洽谈项目的跟踪推进;建立客商信息档案;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负责园区财务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财务、统计工作;编制园区建设资金计划,协调和调度各类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负责园区各项资金的收取和拆迁、安置、补偿、供养以及管理委员会工作运转经费的保障;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