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林加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代曦(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审计工作。

刘国洪(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杨洪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分管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干部管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便民服务、老干部、工会、驻村帮扶、档案、地方志、国土、村建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张爽(党委副书记)

负责发改、妇女儿童等工作。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郑焱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监督、督查等工作。

肖翔(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负责宣传、交通运输、科学、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工作。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唐凯军(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统战、宗教、信访、维稳、大调解、依法治镇、民政、残联、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工作。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余良(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主持镇武装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电力能源、燃气、通讯、市场监管、招商引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共青团等工作;联系石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李小龙(副镇长)

负责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农电、粮食、供销、统计、气象、村级财务、农业保险等工作。

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

机构设置:

石圭镇党政办

1.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分析问题,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有价值的情况。

2.处理党务、政务日常工作,建立科学办事程序,疏通纵横关系,建立信息网络,做出信息反馈。

3.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接待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4.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等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

5.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保密工作,党史资料汇集工作和群众工作。

6.做好服务工作,当好领导后勤,负责会议办理、文件收发、档案、保密、文印和党委、政府负责人的秘书工作。

7.负责乡机关后勤工作,做好乡机关食堂、车辆、水电、卫生等的管理工作。

8.负责老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老同志座谈会,沟通思想,倾听意见,加强同老干部的联系。

9.承办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石圭镇财政所

一、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合理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财源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资金调度,确保乡级各项重点事业的投入。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量财办事,勤俭节约,做好政府后勤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从严理财”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乡财务检查和监督。

五、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的征收及各种惠农款项的发放工作。加大对农业弱势群体的救助,确保各项公益事业支出力度。

石圭镇民政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镇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石圭镇卫健办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对全镇村(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人口学校等多种形式为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培训。

四、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镇育龄妇女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手术,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工作。

五、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手册;到区生育局审核二孩生育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流出育龄人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石圭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 为辖区内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保障计生政策的有力实施;

2. 为外来务工劳动者营建合理、合法、民主、公平竞争的务工环境和法律援助服务;

3.为农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农村养老保障服务,解决我镇农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石圭镇农业服务中心

一、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搞好主要农作物的栽培技术指导及各项增产技术措施的安排、督促落实;搞好中低产田改造、配方施肥、提高地力;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合理运用农业新技术;加强农技服务能力,积极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谋划策,为本镇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各村调查点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

三、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加强对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检查监督本镇的林业采伐、运输和销售;严禁乱捕滥伐,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毁林案件;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林木病虫、鼠害调查防治和护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负责本镇绿化造林任务的规划设计并落实管护。

四、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镇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镇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指挥本镇防汛、抗灾工作;负责本镇境内的水土保持监督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负责本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勘测设计、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报表、检查观测记录等基础工作,建立小型水库工程技术档案;负责组织指导养殖户做好鱼苗、鱼种的生产和鱼药、鱼饲料及渔业水域的管理,协助渔政执法,以及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境内水生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

五、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搞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做好农机新技术指导、新机具的推广和农机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各类农业机械的技术检测、机具维修、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农村运输、农机堤灌、收割、农产品加工与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等各项社会化服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本镇农业机械的建档及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抢险救灾;抓好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提高人民安全意识。

便民服务中心

1、组织指导镇便民服务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分管副镇长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定期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制政府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辖区内工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政府相关科室(所、站等)和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直管行业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协调其他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组织落实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检查、记录、信息统计和管理台账等相关工作。

(五)拟制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协调演练。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协调事故赔付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六)完成政府、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分管副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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