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领导和支持人大、乡镇纪委、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二)实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本乡镇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本乡镇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强化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参与区级职能部门的评议和考核。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本乡镇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六)加强综合执法。整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派驻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本乡镇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执法。

(七)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八)负责武装工作,承担本乡镇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乡镇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审计、目标督查工作。联系红岩洞村。

罗建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办,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永康社区、西林沟村。(对接区人大、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沈佳林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联系党政办、党建办、项目办,分管基层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工会、关工委、老干部、老(体)协、科协、档案、机要保密、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内务、后勤保障、采购项目工作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老元观村、四方井村、福龙桥村。(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保密局、区关工委、总工会、编办、人社局、档案局、发改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联系目督办,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巡察工作,协助分管目标督查工作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朝阳庵村、粟家盖村。(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联系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分管宣传、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农民工、医疗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天云寺村、新桥沟村。(对接区委宣传部、乡村振兴局经合外事局人社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联系财政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依法治理办、民政所、残联,分管财政、政法、信访维稳、普法、依法治理、综治、平安建设、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民政、残联、未成年人保护,联系政协工作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幸福社区、灯高山村、坳村。(对接区政协、政法委、统战部、公检法司、财政局、信访局、民政局、残联)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田武亿     党委委员、副镇长:联系安办食安办,分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应急抢险、森林防火、交通运输、工业、工商经济、金融、商贸流通、电力、场镇供水、通讯、邮政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柳家沟村、长兴沟村。(对接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经信、金融工作和商务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主持人武部工作,联系镇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分管退役军人服务、农业农村、畜牧、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供销、农业保险、统计、普查、农经、村级财务、气象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白羊桥村、丁家庙村。(对接区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供销社、气象局税务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付钰尧    人大专职副主席:联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分管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广播电视、精神病管理、计划生育管理、老年工作、团委、妇联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池鼓寨村、东庙子村。(对接教科体局、文广旅局卫健局、疾控中心团委、妇联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罗德智    副镇长:联系城乡建设、自规所,分管国土、村建、自然资源、燃气、地质灾害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福龙桥石板坡村。(对接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郭枢洋    副镇长:联系农服中心、环保办,分管水利、渔业、移民后扶、防汛抗旱、生态环保、河长制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庙子沟、锦屏村。(对接农业农村水务相关部门)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王德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联系便民服务中心,分管行政审批、国有资产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党政办。联苏家桥村、麻柳山村、高滩寺村。(对接行政审批局、国资办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统筹协调涉及乡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负责本乡镇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牵头负责本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研究、指导区域内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区域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相关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一、镇财政收支管理,包括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参与开展农牧民“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养猪补贴,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镇公益服务资金的投入和兑付管理。二、履行七站八所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统发工资 、人事工作、镇国有资产管理和镇政府债务管理镇,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上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2、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3、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4、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各村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培训。6、指导各村(居)做好诚信计生工作,做好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7、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我镇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服务、同管理。8、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9、依据《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10、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指导村级按育龄群众居住情况建立协会会员小组,开展村民自治活动。11、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听取群众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12、 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13、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

1、组织指导镇便民服务工作。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制定辖区的群众文体、教育、科普、卫生工作计划,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教育、科普、卫生等活动。2.认真开展对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书摊许可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社区教育工作。3.对社区文娱队伍进行业务指导,活跃社区文化生活。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服务中心

一、畜牧工作 1、抓好全镇畜禽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上下级沟通,搜集和掌握养殖动态。 3、做好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落实、检查全镇畜禽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二、农业工作 1、引进试验农业新品种,保证我镇农业良种储备。 2、搞农业技术推广和农田病、虫、草、鼠害的防治工作。 3、认真完成市县科研部门安排的各项试验示范项目。 4、做好各项涉农发展工作。 三、农机管理工作 1、认真抓好全镇机手的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全镇机手及车辆的年审、年检工作。 3、引进推广新型农机具。 农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农口各部门完成大农业各项经济发展任务、指标。 2、协助完成大农业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3、做好防汛、防火等常规性工作。 4、做好镇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5、严格遵守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政廉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综合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抓好乡镇(街道)安办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乡镇(街道)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组织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掌握辖区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本辖区食品流动摊贩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聘用、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加强学校食堂、农家乐、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本乡镇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承担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5、指导、检查本镇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民政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收、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3.拟定乡镇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4.负责乡镇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6.组织开展乡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负责乡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8.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9.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10.负责乡镇《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11.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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