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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MB18903320/2022-000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5-12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5-12 | 来源: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2021年7月6日至7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于对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0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近三个月来,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已完成大部分问题整改,现将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组建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巡察办洪媛、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军两位同志到会指导,会议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提高抓好整改的政治认识和责任担当,凝聚了抓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抓好责任落实。农业农村党委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将两大方面14个问题细化成31个问题,逐项明确巡察问题整改具体举措、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党委根据“三张清单”督促整改进度,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有难度或进度滞后的问题,局党委统筹协调推进,对进展缓慢的责任人及时提醒、加强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整改资料、核对整改台账和谈话交流等方式,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持续整改不力问题反弹明显

1.意识形态工作仍有短板

1)针对巡察组反馈“无学习贯彻区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行动方案推进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指导,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意识形态学习活动。二是制定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涵盖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全会精神、区委七届全会精神等中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中心组和党委会学习相关会议精神8次。

2)针对巡察组反馈“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次数不够。2018年无讨论,2019年、2020年集中讨论次数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讨论,明确学习主题和发言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和研讨。2021年全年共学习12次,集体讨论4次。

3)针对巡察组反馈“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笔记前后字迹不一致,存在找人代写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学习内容建立中心组学习笔记,中心组成员按时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明确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机关党委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形成领导带头、学习规范、氛围浓厚的学习格局。2021年没有出现学习找人代做笔记的情况。

4)针对巡察组反馈“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研判不到位,结合工作实际不够,无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专题党课等方式加强意识形态的教育和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三是及时分析研判。根据制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正确解决,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严格执行《贯彻落实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

2.学习传达中省关于“三农”工作文件精神有偏差

5)针对巡察组反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认真研究,未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实学透,导致对群众的宣传不深入、不透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拟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关于表扬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乡镇和区直部门(单位)的通报》等9个文件,为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做好准备。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中省关于“三农”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纳入党委会、中心组和党组织生活学习内容,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认真开展“三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6次。

6)针对巡察组反馈“农业环保工作,前期没有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方宣传,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度不高,常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上级政策落地存在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责任细化到各涉环站股,分行业制定了宣传政策:一是印制宣传海报、挂图、明白纸、横幅、音视频广播在各乡镇(街道办)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对农业环保的知晓率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印发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安全科学用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资料。三是到乡镇村社进行技术培训,以院坝会、座谈会的形式开展,向农民群众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讲解,提高群众的绿色发展、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建立了示范片、示范点,有效示范、带动、推广农业环保技术,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最终达到减少田间面源污染的目的。

3.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存在

7)针对巡察组反馈“重视不够,未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2019年至2021年农业农村局党委未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班子领导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严格落实。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021年7月12月,局党委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4次。

8)针对巡察组反馈“对下属党支部督促检查不到位,磨尔滩水库党支部党建工作年初计划过分简单,只有三句话‘学习党章党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评议’存在敷衍现象;第一支部的2020年与2021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完全相同,未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磨尔滩水库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抓好磨尔滩水库党支部日常工作。二是完善局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积极有效落实。三是机关党委定期对下级党支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四是加强绩效考核,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4.工会会费管理仍不到位

9)针对巡察组反馈“上轮巡察指出原农牧业局工会经费管理不严,目前五个中心站工会财务粗略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畜牧兽医站工会分会规范好以前账务并移交给局总工会。二是加强工会会费管理,由局工会统一组织安排工会活动,做到凭证合规、手续完备、附件齐全、装订成册,规范工会财务管理。

10)针对巡察组反馈“高坪区果树技术指导站2019年度未收取职工工会会费,而职工却享受了工会待遇”问题。

整改情况:高坪区果树技术指导站财务人员对2019年工会会费进行了梳理,需补缴职工工会会费共计5238.84元,已从2021年职工工资中代扣,目前会费在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上。

5.项目实施仍不严谨

11)针对巡察组反馈“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擅自改变招标组织形式、违规设置招投标条件等问题。如2019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为民、新桥水库放水设施整治工程和北山水库放水设施整治工程。总投资112.78万元,应整体招标,农业农村局将该项目拆分为上述两个项目以邀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规避公开采购,且中标单位均是四川大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属于以奖代补性质,维修养护任务下达至胜观镇、响水滩水库管理处等7个水库管理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实施主体、不同时间段实施,不存在拆分项目;项目建安工程费未达政府集中采购范畴,使用预算资金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均未达到规定投资额度,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区发改局也未予以立项。新桥水库、为民水库的维修养护由水库管理单位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四川大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两次邀请招标中报价均最低,符合邀请招标文件“报价最低者中标”的规定。(详见汇报材料)。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6.民主集中制落实仍有差距

12)针对巡察组反馈“大额资金支付未提交党委会研究。2019年7月15#凭证支付农民培训费84.725万元,未见党委会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股长进行了约谈,要求举一反三,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议后方可实施,充分发挥局党委指挥领导作用和议事决策作用。

13)针对巡察组反馈“‘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执行不到位。2020年12月6日党委会议研究17万元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时,‘一把手’率先发言表示同意,无其他班子成员表态”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会议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在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通过对2021年党委会记录进行抽查,未发现有主要领导率先发言表态的情况。

7.组织生活会制度仍执行走样

14)针对巡察组反馈“未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第一党支部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中,只有两名支委委员做了简单的自我批评,未作互评,其余未作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局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各支部已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并进行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抽查,党支部能按规定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对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主持人及每个人评论发言情况等做详细的记录。

15)针对巡察组反馈“双重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2020年12月18日,领导干部没有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后也未提交自我批评的书面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到所联系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机关党委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照片等资料,各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已参加相应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交流学习心得和思想,提交了相关书面材料。

8.财务报销仍不规范

16)针对巡察组反馈“无原始凭证。2020年2月21#凭证,区农业农村局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张平非洲猪瘟防控租车费2700元,未见原始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原始票据为一张,金额为8000元,财政在审核用款计划时分两个时间段审核,2019年12月审核了5300元,2020年2月审核了2700元,报账员在第二次转款时未写出书面说明,只在接报单处标明原始发票留存于2019年12月的45号凭证,标识不醒目,表面形成了无原始发票列支。分管领导已对报账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已开具发票不能一次性列支的,再次列支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附上原始发票复印件和附件资料,并提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列支,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17)针对巡察组反馈“工资册支劳务费。2021年5月32#凭证以工资册列支李刚、谢应贵江面打捞人工劳务费30万元,未开具增值税个人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咨询相关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需短期聘请临时人员,经局党委研究,公开招聘后签订用工协议,可以用工资表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分管领导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凡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制度,尽量少聘或不聘临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聘请劳务用工的,一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完善相关聘用手续,另一方面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支付相关劳动报酬。

18)针对巡察组反馈“报销差旅费不及时。高坪区渔政管理站2020年4月17#凭证一次性跨年报销单位职工李宏义、黄卫东2019年度全年差旅费1.34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渔政管理站是经费独立核算二级单位,2019年年初站上财政平台经费少,年底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当年支付所有职工差旅费,故只能在2020年支付李宏义、黄卫东2019年全年差旅费,在以后工作中,一定严格落实《高坪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差旅费。

(二)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

1.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19)针对巡察组反馈“凝心聚力不强。机构改革后,干部职工人数众多,局班子对事务性工作要求多,对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得少,干部融合度不高,特别是原水务局干部对单位的认可度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开展了交心谈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工作协调出现问题或产生分歧时,“一把手”亲自协调。二是班子成员做好示范带头作用,经常与分管干部职工交流,主动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多开展红色基地研学等支部活动,丰富干部文化娱乐生活,提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精神。四是积极开展工会活动,为干部职工提供交流平台,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对单位的归属感。

20)针对巡察组反馈“职能交叉,工作推诿‘踢皮球’。‘三定’方案核定农业农村局内设14个站股室,但实际设置31个,超规定设置17个站股室。各站股室之间职责职能边界不清,相互交叉,遇到实际问题不主动担当、不加强衔接,存在能推就推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分工交叉和边界处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处于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的保守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政工股牵头将单位超规定设置站股室情况报区编办,根据区编办答复意见进行了整改。二是政工股牵头理清各股室的职能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鲜明用人导向,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干部考核体系,确保干部履职尽责。三是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干部轮岗方案,把事业发展需要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出更多能够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人才,共同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

21)针对巡察组反馈“干部日常管理松散。区农业农村局在职在编干部387人,但座谈中各个站股室均反映人手紧缺,人浮于事现象明显,局班子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宽松软,干部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作风教育和提醒不到位,部分基层兽医站人员不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发放检疫合格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考勤、请销假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股室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考勤规定。二是政工股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到局属各站股室到岗情况检查,对到岗情况执行不严的股室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全区畜牧兽医站及各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召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发放《全国畜禽屠宰检疫检验教材》、《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汇编,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工作推动滞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22)针对巡察组反馈“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展滞后。该项目总投资10668.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0万元,区财政配套5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618.57万元,用于四川鑫福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71家公司承建的72个建设项目,其中:四川橙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实施的水肥一体项目按实施方案要求应于2019年底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约谈。2021年11月12日,总兽医师田果对水肥一体化和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业主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畜牧管理股安排专门人员跟进项目,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二是开展督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总兽医师田果多次带领畜牧管理股相关人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组织验收。完成对南充市高坪区卫农植保专业合作社、四川橙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高坪阙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四川佳信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荣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验收。四是南充波米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广发种植合作社、南充市高坪区万平种养殖合作社、四川省玉润木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南充盛世山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家公司已完成项目建设待自查、验收;南充市高坪区凤凰寨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和四川本味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田间管网。

23)针对巡察组反馈“阙家镇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嘉陵江干流鲢鱼滩下段和螺溪河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处于欠进度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阙家镇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已完工。对项目的施工单位已进行了约谈,报送审计时将按照合同进度约定对施工单位拖延工期行为进行处罚,2022年1月17日给施工单位发出书面函,要求按照程序规范准备完工验收相关资料并提请验收。二是嘉陵江干流鲢鱼滩下段和螺溪河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2021年12月4日,我局相关人员陪同省水利厅派遣稽查组对嘉陵江鲢鱼滩下段防洪治理进行专项稽查,针对进度等问题提出专门意见;12月16日,我局专报区政府请求解决推进嘉陵江鲢鱼滩下段防洪治理及螺溪河汇口段防洪治理两段防洪堤项目的建设进度等相关工作,区政府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专题会对两段防洪堤项目业主变更、部门职能职责及推进方式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2022年1月13日,区城乡建设局组织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解决落实两段防洪堤项目推动的具体事宜。三是我局继续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全力督导区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两段防洪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强化组织,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强力措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4)针对巡察组反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处于欠进度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高坪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成立高坪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专班,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二是抽调局技术骨干组成现场建设管理组,14座水库逐库落实2-3名现场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质量监管。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责任,制定惩罚措施,严格执行。截至目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3.财务管理混乱

25)针对巡察组反馈“账实不符。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农业农村局建行高坪支行单位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为3163.41万元,较单位账上金额少了845.06万元。区农业农村局银行存款—支付中心存款504账户存款余额为100.57万元,68302账户存款余额为93.05万元,不合逻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计财股外聘了3名财务专家,分日分月份年逐一核对银行流水及会计账务,查明问题原因是单位合并导致财务并账不及时、不全面,已对重计、漏计的会计实务进行了完善,据实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做到了账实相符;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分管领导约谈计划投资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要求学政策、学业务、学法律,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财务管理规范,账实一致。

26)针对巡察组反馈“账表不符。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账上利息收入39.947万元,决算报表无此项收入。2020年12月359#凭证收到区城乡建设局交水土保持补偿费12.999万元,决算报表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未进行填报”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情况属实,但由于系统软件目前无法对利息收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补登补报,只能待条件允许时,再进行补登。已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同时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7)针对巡察组反馈“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12月底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63.48万元,长期挂账635.59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数十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分分合合,形成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挂账的单位和个人已无从查找,财务人员认真清理核对了2020年12月之前的往来款项,对长期挂账的资金,交由责任单位通知能联系到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其及时归还。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28)针对巡察组反馈“挤占财政专项资金。2020年6月至12月,区农业农村局在‘第七届省农业博览会经费’中列支畜牧站租车费、差旅费等费用20.8966万元。2020年4月33#凭证,区农业农村局在‘争引及脱贫攻坚支出’项目资金中支付338名职工‘以购代捐’物资款17.8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为单位经费常年缺口非常大,财政预算的公业务费无法满足单位正常运行,不得已挪用了区本级安排的专项经费。二是分管领导约谈了经办人员,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落实专人针对“第七届省农业博览会经费”列支畜牧站租车费、差旅费、“以购代捐”物资款等事项给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得到财政支持,安排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四是加强会计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大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财会人员科学规范管理专项资金。

29)针对巡察组反馈“虚列支出。2020年8月41#凭证列支非疫办2020年4月至6月到各乡镇督查非洲猪瘟疫情费用,租车审批单记录租用5座车辆共113次,按合同应支付3.39万元,实际支付3.57万元,多支出180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约谈了相关责任人,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二是对多支出的款项,财务人员联系了租车公司,已退款到单位账户上。

5.资产管理不到位

30)针对巡察组反馈“区农业农村局未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底数不清。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农业农村局从资产系统导出数据显示固定资产—车辆的价值为218.38万元,其单位账簿固定资产—车辆的价值为49.67万元,两者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了专人梳理单位固定资产,查明2016年6月会计账簿实有价值180.1625万,同年7月因公车改革移交到财政局国资办7辆车价值130.4875万元,单位会计账簿车辆的价值为49.67万元;2016年原农牧、畜牧、农机三个单位合并,资产系统录入因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我单位聘请三方机构进行固定资产系统卡片录入,其中因操作有误,多录入一台车辆,还有部分车辆因购买年代久远就以市场估值录入数据,移交的7辆车也未在资产系统中进行核减,导致资产系统数据与账簿有出入。现已在资产系统中核减了移交的7辆车,待固定资产系统填报时再进行调整。

6.物资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

31)针对巡察组反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由南充联创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4所学校承担培训任务,培训费共计108.35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5月6#凭证列支购买山洪预警监测系统服务器1台,金额2.3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和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书面情况说明。三是加强了对项目和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的学习,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四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通过招标、竞价或遴选等方式合理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农业农村局时移交了3条问题线索:一是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虚假整改有关问题,驻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对财务经办人员舒旭凤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超标准报销交通费有关问题,驻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核实,责令唐军退还多报销的44元差旅费,杨苓莉退还多报销的113元差旅费,并对唐军、杨苓莉、计财股股长王明霞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违规设置招投标条件有关问题,驻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案件的初步核实。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局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附件:六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2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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