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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时间:2023-12-14 | 来源: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高市监罚告〔2023〕第221号

南充市高坪区德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未按规定经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公司于2012716日经批准成立,核准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不含委托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你公司自2017年以来未按规定提交公司年度报告,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你公司于2019年从登记住所搬离不知去向,2018年3月至今未申报纳税并被列入税收非正常户,2015年7月至今未有社保缴费记录,同时我局与南充市高坪区金融和商务局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你公司均无法联系上。

本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唐伟铭         联系电话:0817-3351990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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