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被行政拘留5天

时间: 2023-12-25 15:30

年关将至,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不法分子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关键时期。12月24日晚上,高坪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区应急管理联合高坪公安分局当即行动,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31224日15时左右,在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购买烟花爆竹22样约154(箱、包),在明知运输烟花爆竹需要运输烟花爆竹许可和资质的情况下,仍驾驶车牌为川RJE***蓝色吉利轿车(本人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其驾驶的车辆也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运输烟花爆竹(品牌名: 加特林,孔雀开屏等)至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春风紫金港。

高坪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行政拘留5日。 

温馨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经营、运输、储存均应经过依法批准或者许可,私自经营、运输、储存不仅违法,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拨打1103340001进行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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