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06-25 1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区政府第61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切实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效能提升年”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奋斗目标,紧扣市委“5+5”现代产业体系、“5+100”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年、项目年、开放年”的重大部署,聚焦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和服务、便利快捷、循环顺畅、高效有力、公平公正,以提升政府审批效能、服务效能、运行效能、执行效能、监管效能为重点,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区政府系统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行政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区政府系统行政效能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决策更加科学。健全和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质量,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政策、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执行更加有力。政府工作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始终把政府工作置于区委坚强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把党委决策细化为抓推进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抓落实的具体成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运转更加高效。坚持“用户导向”和“用户体验”,撬动政府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全方位改革,坚决砍掉不必要的程序、不必要的环节、不必要的形式,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让企业和群众从政府效能的提升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捷度和获得感。

——作风更加务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引导政府系统干部向党员标准看齐,以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和卧不安枕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强推进、抓落实,努力在全区政府系统汇聚同心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营造会干实事、多干实事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审批效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深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等全方位、多层次变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

(2)精简规范权力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

(3)深化完善项目审批服务。依托区行政审批局设立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区重点项目落实1名牵头部门的中层干部为项目服务经理,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经理式服务”,代办项目各环节相关手续,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

2. 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4)规范政府性投资。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所有政府性投资,凡无资金来源的一律不立项、不财审、不实施,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5)规范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法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

3.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6)实施“四联合”评审勘验。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审批等流程,全面推行“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执行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许制,将联合评审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7)压缩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2019年上半年全区范围内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8)实行施工许可“五证合一”。将建设项目报建、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等5个建设审批服务事项整合为1个施工许可事项,一窗集中受理,同时审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9)简化企业开办程序。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流程,统筹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取消印章刻制备案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发票申领压缩至1个工作日,确保企业开办审批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

(二)聚焦便利快捷,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服务效能

5. 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10)推进“一门”服务。完善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比例达到100%。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逐步推行乡镇(街道)行政许可权改革,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行政许可权集中度不低于80%。

(11)实施“一窗受理”。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行绿色通道制;推广设立自助服务区,在自助设备上开通咨询、取件、领表服务功能,推动自助服务设备由“查询型”向“办理型”升级。

(12)积极探索代办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代办工作人员,根据企业需要,无偿为区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代办服务+”,培训专职代办员和兼职代办员,根据企业和办事群众需求,适时拓展代办方式和服务内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3)开展上门服务。依托区行政审批局设立的重大项目服务处,针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前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的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需要现场勘验、现场会审、现场指导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业务登记类别准备上门服务资料、询问笔录,并按约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服务地点,依法为当事人受理或者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后送达办结情况及相关材料。

6.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4)推行“最多跑一次”。根据区本级公布的第一批358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加快梳理公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力争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

(15)推动“一次办理”。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告知承诺等制度,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

(16)推进“马上办”。实行一般性事项在同一个部门的审批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简单事项推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决定,实现当场办结,2019年6月底前达到60%的事项“马上办”,12月底前力争达80%。

(17)深化“减证便民”。按照“六个一律”原则全面清理取消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7.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18)提升网上办事能力。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完善邮寄送达等配套措施,推进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全区审批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

(19)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市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持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积极推动各类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共享,打破“数据孤岛”,达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逐步整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20)积极探索“掌上办”。开发我区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服务。

8. 推进“就近办理”

(21)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和升级改造,集中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建设标准,下沉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批事项,前置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线交互等服务。

(22)实施联动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项目审批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三)聚焦循环顺畅,全面提升政府系统运行效能

9. 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23)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我区政府工作规则。

(24)进一步统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政府全体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与政府廉政建设等会议套开。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决策内容、时限、决策程序、实效等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10. 切实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25)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预公开和听证、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制度。

(26)提升决策实效。区政府各部门对需区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先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倾向性方案供区政府决策。重大事项确需区政府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先召集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协调,并提出具体建议和相应解决方案。

11. 推进政府严格依法行政

(27)严把政府法制审查关。凡是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决策,凡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凡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凡涉及经济社会等政务事务合同签订,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区司法局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

(28)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有关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一次性提交相关审查材料。区司法局在收到提交审查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按照工作需要,急事急办、即到即办;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决策事项,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间。

12. 健全完善政府运行机制

(29)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区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30)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要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局、讲配合,坚决维护政令统一、畅通。

13. 创新抓好精文减会

(31)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篇幅。严格落实公文“六不发”要求,全年政府(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1/3以上。严格控制发文篇幅,除重大决策部署、规划、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外,政府系统涉及单个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10页,涉及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8页。政府系统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每期简报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32)缩短公文运转周期。严格执行公文限时办结、首办负责制度,着力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在全区政府系统大力推广OA办公系统。

(33)严控会议数量和时间。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套开,能开视频会议的一律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开会,中、省电视电话会议涵盖到县(市、区)、市级和区上没有新的具体措施的,一律不再开会,年内全区政府系统会议数量精简1/3以上。除法定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一般性会议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一个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题讲话,主题讲话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安排发言的,每人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

(34)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参会人员应限定在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原则上每个单位参会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减少陪会。区政府全体会议、政府系统全区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0人,区政府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5)实行“周三无会日”制度。每周星期三原则上不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名义举行的全区性会议。特殊情况确需召开会议的,必须报经政府批准。以下会议不受“无会日”限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委安排召开(参加)的会议;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定期召开的会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急需布置协调的会议。

14. 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36)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对紧急突发事件要即发即报,妥善处置;对业务范围内需呈报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报告。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及时、真实、客观、公正,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需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37)严格把握重要活动报告时限。对国、省组织的检查组来高坪检查、指导、视察工作,省级及以上机关副厅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企业家和重要客商来高坪检查、调研、考察等重要活动,各单位必须在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15. 建立突发事件反应机制

(38)建立健全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必须1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电话初报,30分钟内书面首报,1小时内书面详报;区政府应在2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电话初报,1小时内书面首报,2小时内书面详报。

(39)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如无特殊原因,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于1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凡发生各类较大以上火灾、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紧急情况,区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40)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工作应坚持“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准确无误、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到有事必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不压不误,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

(四)聚焦高效有力,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执行效能

16. 建立完善分线负责和沟通协作调度机制

(41)建立完善分线负责机制。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勇于担责、加强协作,高效抓好工作落实,不得推诿塞责、上交矛盾。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或部门之间能够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卸责任。

(42)建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复杂问题,由政府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协办部门必须参加。部门之间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牵头部门必须明确、列明理由和依据,报区政府协调和裁决。

(43)建立月计划周安排日落实制度。区政府每月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周对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形成工作清单;每日对工作进行预安排,提高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协调力、执行力。

(44)建立重点工作调度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得满分、争第一、一方阵”。

17. 抓好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45)及时分解下达目标。对区委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中部署安排事项,以及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区政府办公室要逐条梳理,编制任务清单,逐级分解

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进度和办结时限,动态跟踪督办。(46)建立清单台账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单化、项目化管

理,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批交办事项,要全面梳理登记,汇总成册形成清单,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做到一个专项、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项高效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47)及时研究部署。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收到工作任务后1个工作日内签批或部署,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

并将其相关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报送政府相关领导研究。

(48)严格执行区领导批交办限时办结制。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区领导批交办事项,必须按时办理落实,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特殊的经申请后2个月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申请延期,并及时按程序报送书面说明;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承办单位应于批示作出第一时间首报办理情况。

(49)建立考评约束机制。将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

及区领导批交办事项落实办理情况纳入区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效能考评。对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经督办仍不落实或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50)建立完善督办催办机制。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及区领导批交办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及时采用电话、短信、督办通知等方式催办督办。紧急、特急办理事项,随即催办督办;一周内办结事项,每两个工作日催办督办一次;一周以上办结事项,每周催办督办一次。承办单位对催办督办、提示提醒必须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回应。

(51)建立完善回销制度。承办单位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逐项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应定性明确、定量准确、文字精练。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中涉及问题未解决或工作未落实的,不能视为办结,要持续跟进,及时反馈后续情况,直至落实为止。

18. 严格督查考核

(52)规范政务督查。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政府和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乡镇(街道)、村(居)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53)提高督查实效。对标国务院、省政府大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有针对性对政府系统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省市领导批交办事项,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主要经济指标、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事项开展重点督查,督查重实地、察实情、见实况,不依靠看照片、看资料、看台账,不以“留痕”多少来评价工作好坏。坚决治理“庸懒散浮拖”,打通执行落实“最后一公里”。

(54)分层约谈提醒。强化日常约谈,区政府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约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日常约谈;强化重点约谈,区政府领导对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发生行政效能等方面突出问题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通过约谈,喊醒责任、讲明纪律、严格要求、提高效能。

(55)充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鲜明政德导向、为民导向、担当导向、实干导向、公认导向“五大导向”,坚决落实区委正风肃纪、容错纠错、正向激励“133”系列文件,切实增强政府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五)聚焦公平公正,全面提升政府系统监管效能

19. 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56)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

(57)积极探索审慎监管。积极探索适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点的审慎监管方式,对看得准的“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监测分析、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监管,做到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

(58)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开放互动、公众参与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着力建设开放政府。

20. 强化行政执法监管

(59)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

责和队伍,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积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

(6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5日)

制定出台《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有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地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16日前报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自查(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全面深入查找效能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迅速开展效能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效能意识和服务本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19年7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效能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进行常态化考核,定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在前期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考评(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于11月25日前向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情况,择优选定5个单位作为效能建设示范点,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大力推广运用。召开全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总结大会,对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执行副组长,其他区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主任,负责政府系统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把效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区政府系统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简报、专栏、标语等多种载体,高频率、大密度宣传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适时曝光典型负面案例,形成震慑警醒。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推动效能建设向各行各业延伸,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全区政府系统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增强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深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四类培训”,每年选取1—2门课程,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以考促学的更新知识培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育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实现提速、提质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四)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全区政府系统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巩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投资软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打击“吃拿卡要”“推拖绕躲”“庸懒散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全区政府系统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大力实施政府“效能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区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高坪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多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执行副组长:敬  健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

王宗坤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刘天灵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何远彪 区政府副区长

袁伟平 区政府副区长

寇兴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