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4-30 17: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高坪区2024 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时间

会计人员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2024年度继续教育并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三、学习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度取得的继续教育总学分应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3。

()公需科目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公需科目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必修主题为: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执行。会计人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选择相应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其中应当重点学习专业核心知识中近两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指引、内部控制制度、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等内容。202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主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及相关政策解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

四、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五、登记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或用人单位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区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六、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

(二)区财政将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面授培训,重点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题面授培训。

(三)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区财政局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区财政将采取抽查等方式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核实无误后予以登记。

(四)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请登录“四川会计服”网站,网址:http://kj.scsczt.cn/

联系单位;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财法股)

联系电话:0817(3331914)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20244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