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项目拟设置一台处理能力约1m3/h移动式含油污水处理设备、1座容积约50m3隔油池(隔油池与事故污水收集池合并建设,总有效容积550m3),一座处理能力约10m3/d生活污水化粪池。 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洗罐废水、外壁擦洗污水、化验室废水(含酸碱的废水需先进行酸碱中和反应后再排入隔油池)、初期雨水(含油花)经隔油池及移动式含油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后排入机场污水管网,最终经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放至嘉陵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TN、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后排入机场污水管网,最终经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放至嘉陵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航煤储罐、航煤装载、航煤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污水处理设施均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建设单位拟设置油气处理装置一台。项目运营期航煤装载应采用底部发油方式;发油时产生的油气经密闭收集后送入油气处理装置进行回收处理,处理后通过4m排气筒排放。其余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运营期食堂会产生食堂油烟。建设单位拟设置一台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装卸油泵、各类水泵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项目设备经合理布局、利用房间进行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采用柔性连接、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进行降噪,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降质航空油料经污油罐收集后定期作为原料交由四川天舟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降质使用;含油手套、抹布、吸油毡、污油、过滤器含油废渣、隔油池油泥、化验室有毒有害废液及包装、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项目内各构筑物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储罐区、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污水池、化验室试剂存放区及废液临时收集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0×10-10cm/s。 一般防渗区:生产值班用房、化验室其他区域、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油气回收装置、装卸油泵棚、油车棚等。等效黏土防渗层≥1.5m,K≤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对厂区道路和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