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17 1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提升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推进高坪公安工作上新台阶,助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到位。为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为全局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指挥中心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日常性工作,明确政工、指挥、法制、治安、行政审批、出入境等相关职能部门为直接业务承办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落实、有序实施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各职能部门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2政务动态信息309条,政工、指挥、禁毒、行政审批、出入境等围绕机构职能、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信息1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责任,信息管理精准到位。各警种政府结合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编制发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南充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并组织签订保密协议,引导各部门始终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实行报送、初审、审签机制,保证了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了全年失密泄密事件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质效,信息平台有力有序。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目标,加快推进全局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国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各警种部门权限进行优化调整,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确保信息发布更为准确。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利用率低、长期休眠账号的部门予以通报,审核员定期对职权范围内发布的专栏信息巡查监测,发现链接失效或错别字及时纠错,确保了平台信息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管理,监督保障有力有效。在信息公开中,主动适应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及时、透明原则,及时公布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服务事项以及重要警情通报,特别是对“川渝黔”部分户籍业务跨省办理相关事宜,及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同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畅通线索渠道,及时开门纳谏,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安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对重点政府信息业务开展培训,将各部门使用、维护、发布信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74

行政强制

8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36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办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辅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专、兼职人员的专业性、积极性;加强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准确无误、及时高效。(二)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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