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审核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21〕28号)。
二、针对人群
辖区内村医(含在岗村医、退出村医)。
三、责任主体
各乡镇(街道)要牵头负责,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要协同负责。
四、摸底范围
姓名、年龄、资质、注册(服务)机构、服务年限、户籍地、户口类别、养老保险参保等情况。
五、完成时限
第一步:本人提出申请(5月30日前完成);
第二步:村(居)“两委”初审(6月6日前完成);
第三步:联合调查组实地核实(6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复审公示上报(6月25日前完成);
第五步:卫健终审认定(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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