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572785026C/2023-001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30

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5-30 | 来源:高坪区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和《关于做好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财政金融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南充市高坪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南充市高坪区妇女联合会     南充市高坪区金融工作和商务局

2023530

南充市高坪区创业担保贷款

第一章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全力支持就业创业,确保稳就业任务落实,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和《关于做好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财政金融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银行的信贷制度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担保贷款是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发放的创业贷款,区内小微企业实行贴息不担保模式。

第三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模式:

(一)自然人反担保。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即可。

(二)抵押反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等。

(三)质押反担保。自然人拥有的银行存单、有价证券等。

(四)经办银行确认的其他合规的反担保方式。

第四条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区就业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向经办银行推荐。

第五条区就业局在经办银行营业部开设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户,该账户封闭管理,专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办银行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得超过担保基金余额的10倍,区就业局可视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情况适当补充创业担保基金。但对于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创业担保基金余额5倍。

第六条经协商由经办银行受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查、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七条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具体包括:

(一)具有高坪区户籍或创业地在高坪区且在法定劳动年龄 内的下列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 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妇女、网络商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人员。

个人创业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

(二)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标准依据《统计上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八条贷款额度。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对符合条件的202326-1231日新增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300万元提升至400万元。

第九条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条还款付息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实行按季贴息,到期还本。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贷款到期后,借款人继续需要创业担保贷款的,在按规定偿还贷款利息、所办项目经营正常且有良好的还贷意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在取得担保人同意后,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内财政不贴息,本息由借款人本人支付。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利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9%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贷款贴息

第十四条贷款贴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每季度结息日,经办银行将需贴息的明细表报区人社局,由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款项拨付至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第十五条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第五章 贷款的清收及损失代偿

第十六条贷款到期的催收。

(一)借款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由经办银行负责进行清收。经办银行应于贷款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其逾期贷款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予以通报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三)对贷款反担保人的追偿。如贷款出现逾期,经办银行应书面通知反担保人;经办银行也可向反担保人发出律师函催收,同时按反担保合同规定依法要求反担保人进行代偿。

第十七条代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期限内的坏账损失由担保基金承担70%,经办银行承担30%。坏账申请由经办银行提交,经区就业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核销,追偿程序应由经办银行执行,追回的资金按承担比例退还至担保基金账户和经办银行;担保基金坏账核销每年进行一次,坏账按规定核销后,相应减少担保基金规模。

(一)自违约发生起,在经办银行提起诉讼90天后,法院仍未判决的;

(二)借款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处置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三)经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

第十八条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机制。将财政部门用于本区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的资金由区就业局集中管理。个人贷款额度2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以及小微企业贷款额度300万元以上、4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财政部门不再给予奖补。

第十九条区就业局按上季度末贷款余额将担保基金在经办银行间分配调剂。

第二十条经办银行职责

(一)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建立健全信贷档案。对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并定期与区就业局核对。当创业担保贷款违约笔数超过3笔时,应暂停发放新的贷款,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担保基金清偿降低贷款不良率后,可恢复受理贷款申请。

(二)经办银行要与区就业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金融工作和商务局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管理监督。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南充市高坪区妇女联合会、南充市高坪区金融工作和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26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若上级出台新规定,则从其新规定。

附件: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交的资料和证件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交的资料和证件

3.南充市高坪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表

4.南充市高坪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表

5.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附件1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交的资料和证件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户口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五)高坪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表;

(六)提供反担保资料: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身份及收入和本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材料。

(七)合伙经营者还需提供合伙经营协议。

注:1.以上资料均一式三份(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经办银行各一份);

2.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附件2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交的

资料和证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合伙企业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三)企业(公司)股东或合伙人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表》、《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七)企业(公司)新增员工花名册,新增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申报上月员工工资发放册复印件;

(八)企业信用报告;

(九)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三份(区财政局、区就业局、经办银行各一份);

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附件3

南充市高坪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就业失业登记证》

证件编号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生产经营场地

地    址


生产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性质


申请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开户银行及账号


还款方式


批准贷款金额


担保模式


区就业部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银行审核意见

及批准贷款金额

年   月   日         

附件4

南充市高坪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

照片

《工商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类型


经营场所地址


经营项目

(范围)


企业成立

时    间


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法人

身份证号


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人

电话

申请贷款

金额(万元)

申请贷款

期限(月)

单位开户

银行及账号






贷款用途


企业吸纳

人员情况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当年新增员工,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


企业现有职工总人数


经审核同意享受贴息

的贷款金额(万元)

应享受的

贴息比例

享受贴息

期限及时间

应享受贴息

金额(元)





区就业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银行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联系电话

备注

















































































本表“人员类别” 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等失业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