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充市高坪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王晓晖书记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嘉陵江等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决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南充市高坪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禁捕退捕工作,研究解决禁捕退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禁捕退捕工作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兰吉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罗嘉陵 区委副书记
吴翰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祝隆平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邓颖晴 区政府副区长
吴再合 区政府副区长
罗 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志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丕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蒲怡燕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永艳 区民政局局长
田时伟 区财政局局长
何 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建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铖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长军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谯明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素太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屈 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君 高坪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以职务为准,如因工作调整,由职务接任者继续履职。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内设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安置保障4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