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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12-31 | 来源:

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参 与拟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方性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 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 织房屋征收服务机构的登记考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辖区内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指导辖区房地产业工作。

3、承担组织实施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建设项 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参与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 (含消防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 目 招投标活动管理和监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办理施工许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含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参与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含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指导市政工程测量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承担指导城镇建设责任。参与拟订全区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改造。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城镇燃气、城镇供排水、节约用水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参与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 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 指导历史文化名城 (镇 、村 )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 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 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责任。会同有关部 门拟订全区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杲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9、承担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 履行对城市专项维护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10、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建设行业民间组织工作。

11、指导建设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2、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建设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区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区建设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局审批权限范围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的新建和改造由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设竣工验收时,须通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 竣工验收后,及 时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接双方建立协商配合机制,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2、与区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由国家出资的工业 (含内贸)、 水务、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 目的初步设计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 目以及市政工程项 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项 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整投资由区发改局按有关规定批复。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和区委第七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把握大势、着眼大局,精准谋划城市建设工作新思路,聚焦城市提质、水质提清、民生提优、行业提升“四大行动”,努力为建设“大城门户、森林城市、活力高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持续实施“城市提质”行动。全面推行片区综合开发模式,以实施城市发展“633”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会展中心、会展新城片区道路建设,统筹推进临江新区绕城互通市民健身公园、小龙龙门片区基础设施、青松林海森林公园项目实施,精心谋划凯旋会展新城规划道路和安汉建筑业总部基地创业园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厚植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二是深入攻坚“水质提清”行动。结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系统谋划、统筹兼顾,近远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启动城镇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更新,如期建成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和嘉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绿色发展攻坚战。

三是着力开展“民生提优”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全面对标民生需求,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计划启动白塔、清溪、小龙、龙门等街道老旧小区改造154个、7744户,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纵深推进“行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建筑工地、城镇燃气、既有住房等建设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机关、南充市高坪区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南充市高坪区保障住房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933.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380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工程款较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预算193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3.53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预算193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53万元,占86.04%;项目支出270.00万元,占13.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3.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380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工程款较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3.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教育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5.65万元、农林水支出1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3.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0.41%;教育支出5.00万元,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91万元,11.84%;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4.23%;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0.52%;城乡社区支出1365.65万元,70.63%;农林水支出12.00万元,0.62%;住房保障支出222.24万元,1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22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文明城市宣传专项工作。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6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3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职工购买职业年金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行政编制职工购买医疗保险费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4.1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事业编制职工购买医疗保险费用。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2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乡社区类行政运行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工作。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51.3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小城镇建设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脱贫攻坚专项工作。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7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住房保障类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4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实施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258.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0万元。

(一)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三)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2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城乡建设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93万元,比2021年增加2.19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日常运行经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城乡建设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27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单位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按预算安排的本单位基本养老缴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按预算安排的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按预算安排的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缴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按预算安排的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单位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单位在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是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单位在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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