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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008762472L/2020-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石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9-02

南充市高坪区石圭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2 | 来源:石圭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

指示,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执行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指导各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社建设,发挥村社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拥军优属、人民防空、防汛、指

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村社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8、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村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村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在抓好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坚持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统筹实施落实后续扶持政策。按照“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等重要”的要求,对全镇已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查找出问题和短板,纳入2020年脱贫攻坚规项目规划(到村项目21个涉及资金1147.5万元,到户项目109.71万元),用于扶持已脱贫户巩固提升,目前项目基本完工正在加紧报账。建立健全稳定脱贫机制,坚决制止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小康。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当前打赢接情防控阻击战与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实做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决胜脱贫收官战工作思路,谋划涉农资金整合及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把贫困群众的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坚定信心、科学防治,扎实做好贫困群众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二是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推行网上办公,全面掌握外出务工贫困户信息、返乡贫困户信息,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维护,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户、帮扶手册、系统统一,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问题整改活动。通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再次明确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主体责任,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清零行动的要求,全镇开展交叉检查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逐村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详细了解贫困户的情况,掌握贫困户的脱贫需求,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与贫困户共同商定脱贫措施、增收办法,让贫困户认可并积极实施,为贫困户建立增收的长效机制,变“慰问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对数据质量及逻辑关系进行再次检查,确保贫困户、帮扶手册、国家子系统的数据统一、准确、符合逻辑。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实效的典型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上级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2、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建设

根据该年度计划,依法依规稳步落实各项目进程。主要开展停车场及市场综合建设、政府环境整改、村道公路窄改宽、部分村道路硬化项目等项目推进。积极进行地质灾害排危工作,及时收集各村居及村民上报隐患信息并限时内赴现场核实情况,切实保障辖区内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及时发现灾害风险、有隐患及时排除。

促进农业园区发展,体现新型农业实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带动采摘业务发展,促进休闲旅游产值增加。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夯实惠民工程基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摆顺扫干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改善辖区人居环境。强化安全信访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审计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所。设置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圭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石圭镇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710.98万元,比2019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石圭镇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710.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70万元,占69.58%;上年结转216.28万元,占30.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圭镇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710.98。其中:基本支出496.97万元,占69.90%;项目支出214.01万元,占30.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圭镇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0.9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1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1万元、国防支出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17万元、农林水支出314.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圭镇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4.70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其他项目有小幅调增,安全监管项目因实际情况相应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1万元,占39.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78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7万元,占6.40%;卫生健康支出25.52万元,占5.16%;农林水支出178.44万元,占36.07%;住房保障支出23.38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42.78万元,主要用于:社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运转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医疗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障。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障。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援彝干部经费保障。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17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及村党支部补助。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圭镇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1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圭镇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

(一)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三)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圭镇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圭镇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石圭镇政府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16万元,比2019年增加1.8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石圭镇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领域苗木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石圭镇政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3.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政府行政人员工资、办公室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财政所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镇政府对困难家庭救助支出。

(一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健康工作日常运转及机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一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一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一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镇农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一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扶贫项目或活动的支出。

(一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干部工资补助及村委会村活动室办公经费补助。

(一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对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部分支出。

(一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十九)“三公”经费:纳入石圭镇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石圭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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