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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0087622615/2020-000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9-02

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2 |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他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要强化宣传,提升人民群众交通法律、法规意识。1、组织开展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2、扎实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3、组织开展12328助力交通脱贫攻坚宣传活动,营造路政管理的良好法治氛围。4、向人民群众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路政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保护路桥的意识。5、深入辖区相关货运源头企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引导运输企业规范装载,安全运输,从源头上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二要多措并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1、坚持执行每月不低于22个工作日的巡查制度,及时清除公路路障路碍,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路政违法违章案件,依法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并严格落实路产损坏的追偿工作,有力地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2、深入推进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打场晒粮等,确保了道路整洁通畅,不断净化公路路域环境。3、与乡镇(街道办)、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健全动态巡查制度,将公路建控区违法建筑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1、建立路警联勤联动机制,依法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托斑竹超限检测站和向社会公布的临时流动检测点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推进路警联合执法,按照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处罚、卸载、记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2、强化标准,严格政策,综合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对公路上有悖于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确保公路畅、安、美。3、开展行业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厘清乱点乱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要注重安全,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整治。1、切实加强公路路政巡查的频率和排处力度,全面清排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事故多发地段和临水、临崖及公路急弯陡坡处作为排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2、协同交警二大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等部门切实加强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进出口安保人员值守的监管工作,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及其他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最大程度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3、切实加强办公楼、治超站等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安全意识。4、严格落实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汛期的执勤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辖区道路安全生产形势。

五要狠抓防疫,彰显交通为民服务新形象。与区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在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一边有序组织检查、一边保证交通秩序,为进出辖区车辆提供安全便捷服务,充分彰显交通为民服务新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和稽查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路政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路政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283.95万元,比2019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商品服务和其他等支出中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路政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283.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5万元,占99.44%;上年结转1.6万元,占0.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路政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283.95。其中:基本支出82.35万元,占29.00%;项目支出201.60万元,占7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3.9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减少,相应减少2020本年度专项预算收支总成。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路政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3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4.28万元,占1.52%;交通运输支出266.26万元,占94.30%;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占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28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6.26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费、公路安全整治及培训费、全年聘用交通协管人员缴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06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2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

(一)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44%。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   

2020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3万元,比2019年增加6.99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日常开展工作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路政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路政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路政大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20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费、公路安全整治及培训费、全年聘用交通协管人员缴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费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十)“三公”经费:纳入路政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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