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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MB1D429920/2019-004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4-22

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4-22 | 来源:高坪生态环境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4、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其它突发性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5、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的管理;

7、督促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8、并组织、协调、监督各类生态创建工作;负责环境保护队伍的能力建设。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继续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及中省环保督察的整改任务,实行明察暗访全覆盖;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和保护工程、开展嘉陵江沿岸排污口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针对重污染时段的空气环境质量、重点区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和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四是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完成畜牧业等22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环保局办公室、环评法规与污染控制股、农村生态与辐射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环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75.32万元,比2018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环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775.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39万元,占57.57%;上年结转328.93万元,占42.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环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775.32。其中:基本支出422.39万元,占54.48%;项目支出352.93万元,占45.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5.3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3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占10.14%;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占4.83%;节能环保支出352.40万元,占78.94%;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5.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局机关和高坪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高坪区环境监测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53.5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局机关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4.8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包括独子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职绩效工资、在职一次性奖金、在职其他岗位津补贴、在职工改保留津贴、在职基本工资。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红线划定。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2.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0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万元。

(一)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用于执法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法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环保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36万元,比2018年减少5.07万元,降低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环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环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环保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50万以上项目0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环境保护局机关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环境监测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环境保护局机关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包括独子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职绩效工资、在职一次性奖金、在职其他岗位津补贴、在职工改保留津贴、在职基本工资。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环境监测。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大气污染防治。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生态红线划定。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环保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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