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008762464R/2018-0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青居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2-27

南充市高坪区青居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27 | 来源:青居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居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

2、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3、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巩固传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继续巩固“百公里柑桔长廊”成效,打造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万亩现代农业柑桔产业园区”。

4、保障民生。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强化社会管理,着力保障社会和谐。

5、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6、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镇无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建管所、扶贫办、安办、综治维稳办、计生办、重点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居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青居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506.2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减少,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50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56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50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56万元,占100%。分别是人员支出234.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6.5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减少,相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2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30.85万元;社会保障费支出3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1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2.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8.6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2万元,占39.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5万元,占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万元,占7.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2万元,占4.95%;农林水支出212.17万元,占41.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200.52万元。主要用于:镇行政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退休职工工资、津贴等基本支出支出。

3、文化体育传媒支出30.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5.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计生部门工资、津贴及日常运转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212.1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运转;村居干部补贴及日常办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居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出国人员,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居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居镇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青居镇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4.56万元 ,比2017年预算减少5.72万元,降低4.1% 。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居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青居镇人民政府2018年计划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政府行政人员工资、办公室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青居镇青林村景区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财政所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关公委用于关心下一代费用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镇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镇政府退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镇政府对困难家庭救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镇农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社干部人员工资、村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20.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青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1、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青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青居镇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