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搞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决贯彻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核工作,使用好学校有限的资金,使学校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加大信息公开,建立廉政的长效机制。增加支出透明度,
3.立足学校现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梳理经济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做好公用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开支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5.继续做好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属于二级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单位数1个。学校执行的是《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按照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发挥它的绩效作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南充市高坪区黄溪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36.14万元,比2017预算总额增加了3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小学2018年收入预算536.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7.72万元,占2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42万元,占7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小学2018年支出预算5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94万元,占76.6%;项目支出125.2,占2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42万元,上年结转127.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6.1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增加了33.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费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6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校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卫生支出18.92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和保障教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比2017年有增加33.7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等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包括教育性支出460.94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性支出56.28万元,占10.5%;医疗卫生支出18.92万元,占3.5%。
(三)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5(类)普通教育02(款)小学教育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59.74万元。主要用于黄溪小学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6.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8.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8.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采取厉行节约措施,严格接待管理,尽量不产生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我校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中小学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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