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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008762077D/2018-001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8-02-27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27 |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检测、卫生许可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性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职业放射卫生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情况;

5.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湿巾、卫生湿巾、抗(抑)菌制剂、等产品和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6.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工作,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情况;加强对消毒后餐具、饮具的监督抽检;

7.开展稽查法制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员素质;

8.开展卫生协管员培训、监督、指导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稽查科、许可科、信息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等6个机构,下设卫生执法监督协管站32个。承担全区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消毒卫生等执法监督管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148.3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148.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44万元,占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88万元,占9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支出预算14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万元,占90.6%;项目支出14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3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88万元、上年结转11.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4.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6万元,上年结转11.4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万元,占9.56%,医疗卫生支出134.14万元,占9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全区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等日常监督检查及办公室日常运转。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71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开支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开支因公出国(境)费。两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区医疗市场、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日常卫生执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卫生专项执法等工作开展。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01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公务用车2辆,价值32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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