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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MB1890244H/2018-000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10-09

南充市高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10-09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规程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具体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省、市驻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8.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较大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相关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工矿、建筑、危化企业等“专家会诊”工作;2、安全生产月活动;3、牵头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4、统筹安排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5、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6、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 7、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8、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9、全市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以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其他事业单位有1个)。机构设置情况如下:本单位为南充市高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单位,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办公室为事业单位。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4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260.77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7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42万元,占34%;项目支出509.37万元,占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338.7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5.33万元,支出总计772.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60.77万元,增长4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7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8.7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7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7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万元,占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0.25万元,占93.2%,其他支出9.66万元,占1.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3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察(款)应急救援支出(项):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察(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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