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经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

(七)规划、指导全区的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学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中小学承担的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核区属普通中学、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建设。

(十)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和抓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制员额内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搞好校园三化(绿化、净化、美化)建设。

(十三)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谢小平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科体局党委、区教科体局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徐小平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统战工作(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监管、行风政风、组织纪检、内部审计、营商环境、效能建设、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师培师训、继续教育、语言文字、乡村振兴、综合改革、机关事务、档案保密、工会妇女等工作。分管组宣股、监审股、政工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工会、妇联、教师发展与交流中心、教师进修校,联系老协。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兴斌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政法综治、国家安全、依法行政、依法治区、信访维稳、安全保卫、教育保险、科学技术、技术装备等工作。分管信安股、科技股、技装中心。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莉蓉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计划财务、教育统计、教育收费、校(园)食品安全、学生托管机构监管、学生资助、招生考试等工作。分管计财股、资助中心、教育考试中心。联系教育发展基金会、阳光助学基金会。负责会龙镇杉树沟村定点帮扶及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双全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监督执纪问责、督导评估等工作。分管督导股、督导办。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宏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  

负责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国际职教城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保、青年儿童、关心下一代、教育招商等工作。分管基教股、民职股、团委、教科所、开放大学。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会龙镇打铁坳村定点帮扶及乡村振兴工作。

何明凌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  

负责项目建设、校(园)体育、校(园)卫生、校(园)艺术、疫情防控、禁毒防艾、群众体育、体育招商等工作。分管体卫艺股、群体股(体育运动中心)、基建中心。联系老体协。协助陈莉蓉同志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及学生托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会龙镇御史村定点帮扶及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文书档案、文书收发、印章管理、目标管理和教育科技体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及重要综合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统筹负责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教育科技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教育科技体育拨款、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招商引资和使用。监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建设,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节能减排、学生资助、教育科技体育惠民等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务公开、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国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教育科技体育贷款和教育科技体育合作项目及政府采购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审核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招生、教育科研、质量监测、留守儿童、关心下一代、共青团、少先队、校园文化建设、名示范校创建、家长学校建设、教材教辅征订、教育装备应用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含班主任工作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艺术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双拥”、“科普”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审核验发中小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艺术工作。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艺术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禁毒防艾等管理工作。负责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区体育运动中心做好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区学校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统筹中小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监督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艺术工作。

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工作。拟订全区群众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区群众体育业余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场所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负责全区体育教练员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体育科研、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负责全区体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区群众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办区优秀运动员破、平、创全国级以上记录的申报。推进全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科学技术股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股)

负责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全区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安全、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学普及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市、区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推荐提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组织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牵头承办综合性科技创新赛事活动。

综合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指导驻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的就业指导及“双创”工作,审核验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指导实施工作。

督导监审股

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指导、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本系统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日常督导、目标考核和量化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开展督导评估科学研究。负责督学的任用推荐、培训和管理。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特约督导员相关工作。

负责本系统行政监察、效能督查、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协调行政监察工作。优化本系统环境和效能建设,督办重要事项落实,监督检查本系统机关运行、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教育教学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正常教学秩序的问题和行为。负责对部门的财务活动的审计和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对管辖内中小学校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和信访安全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区委管理本系统市委、区委管理的干部。负责机关干部、所属学校单位科级以下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所属学校单位的人员招聘录用、交流调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外籍教师管理、科技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评优评先申报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宇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教育科技体育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管办分离工作。负责受理教育科技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本系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综合管理本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预案制定、安全知识宣传、防邪教育、安保、校车监管、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和防汛减灾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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